\n'); } function setFlash(){ var myFlshObj = document.myFlash; var photoAlbum=document.getElementById('photoAlbum'); if(photoAlbum&&myFlshObj){ var awidth=0; awidth=parseInt(photoAlbum.offsetWidth); if(awidth<260) myFlshObj.height='150px'; if(awidth>=260 && awidth<350) myFlshObj.height='240px'; if(awidth>=350 && awidth<370) myFlshObj.height='305px'; if(awidth>=370 && awidth<550) myFlshObj.height='320px'; if(awidth>=550 && awidth<730) myFlshObj.height='455px'; if(awidth>=730) myFlshObj.height='590px'; } } function setAlbumUrl(name){ albumTypename=name; setFlash(); myFlash_DoFSCommand(null,"test"); } function showLoginWindow(ev){ var 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p-login"); if(document.all){ obj.style.top = ev.clientY +'px'; obj.style.left = ev.clientX - 272 +'px'; } else{ obj.style.top = ev.pageY +'px'; obj.style.left = ev.pageX - 272 +'px' } obj.style.display ="block";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p-user-name").focus(); } function hideLoginWindow(){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p-login").style.display ="none"; } var blogID=getBlogID(); var UserName = ""; if(blogID!=null){ var tmpUserName=blogID.split("."); UserName=tmpUserName[0]; } function resize(obj){ if(window.event.srcElement.tagName == 'A'){ return; } obj.parentNode.childNodes[1].style.display = obj.parentNode.childNodes[1].style.display=='none' ? 'block': 'none'; obj.parentNode.childNodes[2].style.display = obj.parentNode.childNodes[2].style.display=='none' ? 'block': 'none'; } function tab(event){ var evt = (document.all)?window.event:event; if(evt.keyCode == 9){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p-password").focus(); return false; } else{ return evt.keyCode; } } function tab1(event){ var evt = (document.all)?window.event:event; if(evt.keyCode == 9){ document.getElementById("save").focus(); return false; } else{ return evt.keyCode; } } function tabTrack(event) { var evt = (document.all)?window.event:event; if(evt.keyCode == 9){ document.getElementById("pop-password-track").focus(); return false; } else{ return evt.keyCode; } }
澄清事实,揭露真相,维护网络正义与草根话语权,13665246390(手机),qinchencn@live.com(MSN)
日历
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系列站点
日志
备注:
1、本判决书空白处为略去一些人名,出于保护他们的意思,以免他们遭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的无端攻击。
2、迄今,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依然逍遥法外,作为沈阳的工作单位千龙网也涉嫌包庇,不愿意将沈阳交给法院处理。所以继续寻找沈阳的具体地址,我相信,他永远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他过去侵犯了互联网业界数十人的名誉权,一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2006年8月17日,扬州市维扬区法院正式受理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我在扬州起诉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名誉侵权。很遗憾,因为沈阳耍无赖拒不接受传票,并且千龙网屡次包庇沈阳,使得法院无法正常通知沈阳到扬州接受案件审理。无奈之下,出此面向全球的
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系沈阳及其幕后数位律师的炒作,影响甚大。沈阳通过炒作获得了不应该获得的利益的同时,也给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因此,本人将不惜一切代价,将沈阳送上法庭,维护草根的话语权和公平、公道、正义、正气。一定要沈阳为自己的骂人恶行付出代价,也给自己讨一个公道。不日笔者也将起诉千龙网,要千龙网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负责,免得丢了北京市政府和国家级重点
本人向扬州市维扬区法院提供的地址系沈阳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恶人先告状”提供的地址。海淀区法院于3月份、9月份分别向本人送来传票与判决书。非常遗憾的是,两份法院文件上的地址无法向沈阳递送传票,均被退回,理由是“查无此人”。我感到气愤和无奈的同时,不禁质疑两个问题:
1、假设该地址是真实的地址,那么为什么传票会被退回呢?沈阳在害怕什么?害怕面临法律的审判吗?如果这样,本人不得的嘲笑中国互联网多了一个懦夫和孬种。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发展到现在,沈阳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我,还在电视上不停的叫嚣,但是却从不敢与本人当面对质,难道沈阳真的没有胆量和我当面对质吗?
2、假设该地址是假的,那么沈阳为什么不敢向法院提供真实的地址呢?连上第一个假设,不得不说,沈阳内心的害怕,一个始终躲在阴影里攻击、骚扰别人的人,是胆小鬼,孬种。有种,就当面跟我对质。
因为本案,本人毕业至今,煎熬数月,不停的奔波,
以下是沈阳向海淀区法院提供的资料及海淀区法院判决书的资料,真实性无法核实,本人迫于无奈,公布如下,以尽快促成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主动或被动接受法院判决。
2006年2月22日.沈阳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交的起诉书:
原告:沈阳,男,196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在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22号楼6门703号。
电话:010-51656805-8017/8011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9553号:
原告沈阳,男,1961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22号楼6门703号,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中区白水井东街12号502房,身份证号:440620610422052。
根据上述地址,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向沈阳投递传票,因“查无此人”被退回。
第二次,无法向沈阳的家庭住址递送传票,只得向千龙网发送传票。投递地址为: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九层、十层(100004)
为了起诉沈阳、审判沈阳、教育沈阳,特公布以上信息,一来核实信息,二来向全球通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
在此提醒千龙网,包庇沈阳、袒护沈阳,到底值不值?警告千龙网,如果继续不诚信、继续对本人耍小伎俩,只有法庭上见了。沈阳可以躲,千龙网可不会搬到地球外去吧。
在此提醒沈阳,这个通缉令你肯定会看到,还是早点接传票,到扬州市维扬区法院报到吧。你可以得逞一时,但我可以通缉你一世。我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要你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要你将不该获得的东西吐出来。有种,到扬州来,在法庭和公众面前与我当面对质,没种,继续做你的缩头乌龟。想一想,你能躲得了一世吗?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
中国第一博客告博客案秦尘答辩状(全文)
http://qinchen.bokee.com/5548872.html
关于“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回应
http://qinchen.bokee.com/5642537.html
从昨天晚上10点,到今天晚上10,这个24小时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纷纷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我表示了关心、理解和支持,我表示非常感谢。此时此刻,我感到万分的欣慰,因为在维护草根的话语权和基本的网络文明,以及正义的战线上,我还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素不相识的,却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和心情的同志。
有许多网友的理解非常深刻,有的直接指出了沈阳在本案中炒作的险恶用心,有的提出了要求沈阳必须为自己长期骂人的历史负责,有的网友指出了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不公平判决,有的网友指出了我在本案中遭受到媒体不公平的报道,也有许多网友指出了我在本案中的弱势地位与受害者地位。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有人能够理解到这一点,即使我受点委屈,被判败诉又怎么样呢?公道自在人心。
当众多网友一致的对沈阳和法院表示不满的时候,也许沈阳该反省了,是不是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不是该接传票,去面对法院对你长期骂人的历史的审理了?
当众多网友一致的对沈阳和法院表示不满的时候,也许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和主审法官是不是该对本案进行重新认识,对沈阳及其律师没有核实事实就滥用起诉进行重新审查了?
当众多网友一致的对沈阳和法院表示不满的时候,也许北京媒体是不是该反省自己在报道中丧失客观、公正,丧失用事实说话,维护正义的立场的错误了?
当众多网友一致的对沈阳和法院表示不满的时候,我也开始思考,因为网友的理解与支持,并不意味着我就获得全胜了,因为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以后我是不是还能坚持草根的立场和维护正义的立场,我是不是还能够保持本色,这是我应该要警醒自己的。
我想告诉网友的是:
1、本案还没有结束,因为我已经在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起诉沈阳。截至目前,沈阳不敢接传票呢。其一,沈阳不是自由职业者,沈阳是千龙网博客副主编。千龙网在本案中涉嫌包庇沈阳,掩盖沈阳作为千龙网员工的事实,本人将于近期对千龙网提起起诉。其二,沈阳在本案中,一直不敢露面,与我当面对质,本质是不敢面对自己长期辱骂他人的历史,不敢面对长期骚扰攻击我的历史,是一个没有胆量,不敢负责的人。我为这种人感到可耻,也警告千龙网,交出沈阳,让沈阳接受法院的审理;提醒沈阳,根据我国法律,除非你更换国籍、逃到国外,否则你决逃脱不了法律的审理,如果你再不接传票,就等着缺席判决吧。
2、关于我目前的状况:我还住在租的房子里,虽然还是比较艰难,为了起诉沈阳,四处奔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坎,但是我绝不放弃。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都不会放弃对沈阳的起诉,一定要让他为自己长期骂人的历史付出代价,要讨回公道和正义。尽管我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但我不会畏惧,以后遇到不平的事,象沈阳这样无故骂人骚扰人的事,我还会替天行道。
最后,还是要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有你们,我不孤单。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QQ:181662977;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 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http://qisushenyang.bokee.com/;联系方式:QQ:181662977;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
昨天,笔者写了一篇分析评论文章《猫扑裁员很正常,DONEWS上市是幻想》(http://qinchen.bokee.com/5698666.html),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许多朋友纷纷在MSN上表示祝贺,并且许多网站转载了。笔者感到非常欣慰,今后,这样的思考还要继续。
不想,辛辛苦苦的思考结晶,获得大家普遍赞誉的文章,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却来质问我,写什么《质问张明(秦尘)(3)裁员与Web2.0啥有关?》,稍微浏览了一下,不禁想起了《聊斋》里曾有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乞丐能够闻到一个秀才的文章的臭味,用在《裁员与Web2.0啥有关?》上,倒也妥当。
也罢,既然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有如此“恶心”,我倒也不妨“质问”一下千龙网博客副主编、中国第一注水博客沈阳以及千龙网:
1、不去做好工作,到这里惹是生非,千龙网的员工就是这样不务正业吗?
我作为独立评论猫扑裁员事件,挨着你了吗,挨着千龙网了吗?难道千龙网的员工就是这样的无聊吗?别人评论,也妨着千龙网了?
2、我能写出这样获得好评的文章,你写得出来吗?你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
笔者倒不是自满,虽然初入互联网,刚刚学习博客与互联网,练笔写的IT评论倒也经常被转载,也有很多朋友因此而来一起思考,探索。
倒是千龙网博客副主编,中国第一注水博客沈阳,号称500万字的博客,有什么成果出来呢?除了Copy人家的东西凑数,有什么本事?哦,我想起来了,500万字的博客,引得互联网业界人士一片深恶痛绝声。整天只会把人家的聊天记录,隐私乱搬硬造发到网上,引起公愤,大概沈阳已经无所谓猛小蛇骂你“网品最差的人”,李安科骂你“可怜的沈阳”,卡拉不是狗更是痛斥你,说你"XXX”。
呵呵,本来不想说你的,说你我怕脏了自己。但是你实在没有……,就当是鲁迅笔下的“痛打……”。
3、不懂web2.0,就不要乱说话。
我没时间给你上课,自己回去好好琢磨什么是web2.0,为什么那些报道,那么多人会去分析裁员与web2.0的东西。自己不懂,就没有资格“质问”别人。有本事,虚心向我请教吧;没本事,就不要出来不务正业,把你的千龙网博客维持下去吧。
中秋节就要到了,记得慈禧有名的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某些人,切记、切记,不要自己中秋不愉快,还要让身边的人不愉快。
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http://qisushenyang.bokee.com/;联系方式:QQ:181662977;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
昨天,笔者写了一篇分析评论文章《猫扑裁员很正常,DONEWS上市是幻想》(http://qinchen.bokee.com/5698666.html),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许多朋友纷纷在MSN上表示祝贺,并且许多网站转载了。笔者感到非常欣慰,今后,这样的思考还要继续。
不过,倒也有捣蛋者,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又一次惹是生非了,写什么《质问张明(秦尘)(3)裁员与Web2.0啥有关?》,笔者感到好笑之于,更替千龙网感到可悲。作为千龙网的博客副主编,不好好工作,整天在网上惹是生非,不务正业,千龙网的高层领导是做什么呢?千龙网的员工都如此不务正业的话,估计千龙网的倒闭之日也不远了。
假如因为类似沈阳这样的员工不务正业的话,千龙网倒闭之日,当放礼炮、喝酒、游玩,庆祝千龙网倒闭。这样祸害网络,欺负草根,欺上瞒下的网站有什么资格做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呢,早点关门算了。如果要想生存下去的话,就必须整风,砍掉一批象沈阳这样的不务正业,整天在网上惹是生非的东西。当然,这话可能说重了,好心替千龙网着想,难免被某些不识抬举的人当作坏意。我们作为外人,权当看千龙网的笑话好了。
我要去做饭,今后开始继续这样一篇一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向大家讲述千龙网的笑话。我就当一回扁鹊吧,千龙网不要讳疾忌医哦。
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http://qisushenyang.bokee.com/;联系方式:QQ:181662977;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
今天看到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因为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没捞到更多的好处,或者直接说,没能从我们身上刮到钱,就开始又一次疯狂地骚扰、攻击时,义愤之余,我开始感到好笑,甚至有一丝高兴。千龙网博客副主编如此的恶行,不正代表了千龙网的恶行吗?他开始辱骂业界,不就代表千龙网开始攻击业界吗?沈阳的疯狂,不正代表了千龙网的疯狂吗?有句话说,上帝要他灭亡,必先叫他疯狂。千龙网此刻的疯狂,不正预示着千龙网倒闭关门的末日越来越近了吗?
从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开始疯狂攻击业界的丑行,捋出千龙网倒闭关门的末日,这样一个笑话,千龙网的笑话,我感到了一丝高兴,因为只有血的教训才能让千龙网醒悟,沈阳如同那只“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那只蚂蚁,他的恶行,将直接导致千龙网的倒闭,如果千龙网不及时割掉这块坏肉浓疮的话。
看到沈阳兄如此气急败坏地攻击方兴东、顺风、博客网、互联网实验室,我实在觉得有些无聊,或者说无耻。既然沈阳兄明白无误地将我当作仇人,难道沈阳兄和方兴东、顺风、博客网、互联网实验室也有仇吗?不知道人家孵化科技中国,挨着你沈阳什么了,挨着千龙网什么了,难不成千龙网看着互联网实验室转型后蒸蒸日上的景象眼红,故此派沈阳出来恶心别人吗?难道千龙网也与业界有仇?
联想到前不久,沈阳兄要在海南起诉天涯和我,唉,不知道什么时候天涯也和沈阳有仇了,天涯也和千龙网有仇了。如此下去,中国的互联网业界岂不都成了沈阳的仇人,都成了千龙网的仇人?
当所有人、所有的网站都成为千龙网和沈阳的仇人时,千龙网倒闭的时刻也就到了。在此,祝贺沈阳兄对千龙网的伟大贡献,一个人倒闭了一个网站。沈阳兄能给博客网贡献一个官司,让千龙网丢人、倒闭还不是小事一桩。如此想来,可怜的是那么多千龙网的无辜员工,将要因为沈阳的敌视行为而下岗了。估计饿死的千龙网员工做鬼也不会放过沈阳。
为了起诉沈阳,将沈阳审之于法,这一个星期一直忙着跑公证处,将沈阳骂人的恶行进行公证。一定要将沈阳审之于法,让这个新浪IT论坛当年评出的新浪IT业界“十大恶人”排名第二的恶人审之于法。
虽然事事艰难,没有钱、没有关系,到处都要求人,不过总算把沈阳的罪证都已经公证了。星期一到星期五,天天跑公证处,上午走一次,下午走一次。
起诉沈阳,将沈阳审之于法,目的并不是要沈阳赔什么钱,因为我的损失,沈阳是赔不起的。我的目的是:
1、替天行道。尽可能地完全撕下沈阳的本来面目,让这个长期骂人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中国互联网历史有多长,沈阳的骂人历史就有多长。
2、教育千龙网。教育千龙网知道什么是网络文明,什么是“八荣八耻”。以诚信为荣,以让一个骂人的人做博客副主编为耻。
3、教育沈阳,警示沈阳。不要再骂人,不要再骚扰人了,同时不要再拿法律的大棒威胁别人了,不要拿国法当家法。
4、为自己寻找公道。我就不相信,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了正义,没有了公道。虽然艰难,但总要做个求索者。如果完全没有了正义,怎么会有那么人默默地在背后支持我呢,怎么会有扬州媒体的客观报道,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呢?
只要正义存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即使没有正义,我就是正义的希望。
备注:沈阳,即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SX,含义尚不明朗,有人译为“死相”。起诉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官方Blog: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转自TECHWEB社区 发表时间:05-12-13 12:01
主题帖:我准备揍沈阳这个SX一顿
太太帮有谁喜欢看热闹,而且带DV?
看我怎么揍他丫的。
天天跟老子发狠,cao,不揍他不解气啊。
回复帖:
游客:为什么要捧他啊?
kangkang:揍人还要理由啊。他小子说他想说啥就是啥,都法制社会了,自己懂法,有自己的律师。我一想,法制社会了,揍个人,还要理由么?我至今不太明白,在中国说自己有律师管个P用。
zhouping:打架不好。
游客:慎重的劝毛毛一句,太太帮要注意门槛。SY业界名声不佳,非是无因。
游客:沈阳如何名声不佳了?怎么没有人出来解释呀?
游客:支持一下,好长时间没活动筋骨了。家里的沙袋前几天被我连发82拳打破了,SY确实是个的替代品...。尤其对这种前面称兄道弟,后面背后捅刀,40多岁还装小白脸的老男人,不要手下留情。
游客:SY,性别:表面为男,至于是否为合格真正男儿身,有待法律验证,因为其性情与封建社会的宦官极为相似。特征:自大、喜欢被后说人坏话、喜欢骗人钱财。年龄:40左右。(据说,依旧是网站小编一职,中国最老的网站编辑)其他还想了解什么?
游客:沈阳人呢?他自己怎么不出来解释,面对?
游客:我同意揍沈阳,我这有DV,需要的找我借,在下面留下QQ。
游客:为什么大家都对沈阳印象不好?能否告之?
kangkang:想到24日SY这厮可能去参加太太帮聚会,所以想揍他。没别的原因。从99年认识他,就被他的变态行为搞得哭笑不得。这么多年,依然是。这次他还说自己有私人律师,更tmd惹人烦。他2000年到北京来,最早认识的几个人大概也有我,但他太JJYY,令人愤怒。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QQ:181662977;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 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就在昨天《起诉沈阳案情纪事录(1)千龙网称沈阳不是千龙网博客的人》一文发出后,反响比较好,不断有朋友在MSN上表示赞赏与支持。认为笔者现在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坚定地去实践自己的诺言,做中国第一替天行道博客了。也有许多北京的朋友愿意出钱出力,帮助我揭露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的本来面目,许多更加有力的措施已经在实施了,说谎的人终究要付出代价,千龙网也不例外。
该文发出后,不仅引来更多朋友的关心与支持,沈阳兄也终于按捺不住了,且看他今天的表演。
中文博客众生像(3)这个Blogger后面可能是一只猫
http://www.w.org.cn/user1/4/archives/2006/1035.html
“沈阳 (网名:sz1961sy bj1961sy)
千龙网博客频道 副主编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 Blog研究组 委员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数字新媒体委员会 资讯顾问
中国版权协会个人会员
《中国域名经济》丛书编委
《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 主编
《中国通用网址大全(2004-2005年版)》总监
说明:上列职函标署只是因为本人获得相关机构认可授予,并不代表本人是相关机构员工、雇佣关系,请读者明鉴是盼。”
沈阳还在继续公开强调自己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的身份,但是今天却在笔者《起诉沈阳案情纪事录(1)千龙网称沈阳不是千龙网博客的人》一文的压力下说出如此模棱两口的话,不明不白地想蒙混过关,未必太小觑群众的眼睛了。既然是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又为何不敢承认自己是千龙网的员工呢,大概忘了自己曾经在《网络文明自律公约》上的发言了,“我来自千龙网”。
与此相关的,千龙网互动中心总监龙金科不否认沈阳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的职务,却否认沈阳是千龙网员工。如此看来,二人都已经为公众提供了一个鱼目混珠的谬论,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不是千龙网员工,那么问题如下:
1、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不是千龙网员工,那么千龙网博客频道是从哪里来的?既然博客频道副主编都不是千龙网的员工,那个这个博客频道还是不是千龙网的?按照龙金科的逻辑,显然不是。那么千龙网就在做两件事,让一个不是千龙网员工的人占着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的位置,让一个不知名的人借着千龙网名义做什么千龙网博客。为什么如此侵犯千龙网主权的的事情,会在公众面前发生了。知道沈阳不是千龙网员工,却做着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作为互动中心总监的龙金科是否有失职,甚至纵容之责?笔者在此也提醒千龙网高层,彻查此事,不要让千龙网因为某些利益集团,某些人的失职损失加大。
2、沈阳一再宣扬自己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的身份,但是千龙网已经公开表示沈阳不是自己的员工,那么有两个问题,一是沈阳兄爱名如命,不惜冒着违法的危险拿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为自己谋名利;二是,沈阳兄是不是冤了,因为媒体的压力,因为笔者立志成为中国第一替天行道的博客的压力,不敢承认沈阳兄的员工身份。如此看来,沈阳兄为了出名,不顾自己多年骂人的历史,将一个被迫自卫、替天行道的小博客告上了法庭,付出一定的代价,甚至被千龙网清理门户,也是值得的。
虽然千龙网互动总监龙金科与沈阳颇有呼应之意,可用典型四字成语概括,但是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千龙网在2006年8月4日的一篇新闻里已经明确指出了沈阳作为千龙网员工的身份,这是铁的事实。如果龙金科或者千龙网再次否认,只能证明两个事实:第一,沈阳确实一直在假借千龙网的名义,冒充千龙网的身份;第二,千龙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对待关于自己的新闻的真实性都无法保证,那么千龙网还有什么资格列入国家重点新闻网站行列呢?
总之,现在无论是龙金科,还是沈阳,还是千龙网,都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向公众,如何向笔者交待,沈阳的身份的问题。为什么千龙网的博客频道副主编不是千龙网的员工,千龙网要给公众一个交待,也要给上级主管部门一个交待。
说起来,大家也不算什么朋友,认识,吃过几次饭,进过几回聊天室,再就是你在qq上不知疲倦,不顾他人意愿的骚扰,这也没什么,无非去点击一下。
这回,你拿我的网名说事,说着说着说到我丰富多彩的生活上去了,回答一下,想来也不算小气。
我在网上溜达时间不长,去年3月12日到新浪it业界论坛发了头一个贴子到现在,前后不过1年多时间,经常使用狂马的id混迹新浪,到去年六月而已。bbs上的一匆匆过客,实在够不上沈阳兄网虫的标准,菜鸟而已。
至于从广东去了博库,无非谋一份职业,赚一份工资,那是我个人和公司之间的事情,和bbs上说什么关系不大。这个事情的描述上,沈阳你把混bbs描述得太奇妙啦,混混bbs,写几句狗屁灌水文章就有锦绣前程,嘿嘿,你说可能吗?
至于,你说到某次ebook研讨会上的事情,出汗倒是出了,那是因为旁边一个几千瓦的灯照着,烤的,和心情无关。发言内容是否如你所言,各人有各人的感觉。总之,认真不是坏事,那种场合也不是信口胡言的场合。我的个性不象有的人那样不怕露怯。
你说的以上那些,虽颇多个人臆想,我也没有什么话好说。但是,你下面说的我和一些人的交往,个人以为不但偏离事实很远,且是不恰当的。
网络是个虚拟世界,如果参与者肆无忌惮,不分场合地拿着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事情,添油加醋,居多发挥,后果往往是不好的。沈阳你这么大的年纪,怎么连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不懂,长舌八婆的本性泻得干干净净,很公开的告诉你,以后不认得你这号无耻妄言的小人。
我和老榕,除了通过几次email谈论有关商务合作的事情,从来没有个人交往。所有的交道都发生在网络上。偶尔在某个公众场合遇上了,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犯不着冲上去握住双手,说一声敬仰之类的假话。
至于网络上发生什么事情,支持或者反对,个人自有自己的价值标准,网络蒙面虚拟社会和现实生活的生死荣耀本不相干。
我和天恩,个性是不是相合,那是另外一回事。大家网下是朋友,之间的关系似乎用不着一个不相干的沈阳来说三道四。
我和书生,yabit,大家同行,也是朋友,还是和你沈阳不相干。
沈阳你假着网络的名义,对别人的交往和日常行为说三说四,个人以为狠不恰当。写的人打着朋友的旗号言之凿凿,传播去,令闻者信以为真,如此做法,实在有悖朋友之道。
由于我的工作涉及到商务市场,所以,现在很少在网上混迹,这是个人的职业原则。此文发出之后,也不会和沈阳再争论什么。沈阳你这个无能又变态的家伙,愿意拿着bbs上别人说的话凑起来骗稿费,愿意出卖认识的朋友的日常生活,关我鸟事,只要别人愿意。只是告诉你,我不愿意。
所以,你这个狗日的垃圾白痴变态无耻的王八蛋,你可以再次去一网络说:看看看看,沈阳又被狂马砍了,狂马说,沈阳是个狗日的垃圾白痴变态无耻的王八蛋。反正,以后老子不认得你,网上网下统统绝交。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QQ:181662977;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 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谎言]
我为何起诉秦尘与Bokee网(7)
沈阳 | 透视“秦尘”“顺风”博客逻辑 | 出处:原创-IT| 2006年08月30日 09:51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1/101823.html
“三是基于以上事实,本周本人己通知法官:不存在任何公开、私下和解机会,等待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本人再考虑上诉或者根据一审法庭证供向第三被告提起诉讼。”
[真相]
2006年8月30日11:49:06,笔者与海淀区法院主审本案的法官交流沟通,法官表示没有接到沈阳的通知。
至此,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已经第N次公开说谎了,这是最新记录。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QQ:181662977;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 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中国第一博客告博客案件迷(1):千龙网与沈阳谁在说谎]
因为沈阳涉嫌向海淀区法院提交虚假信息,所以笔者在向千龙网求证时,千龙网互动中心总监龙金科表示,沈阳不是千龙网博客的工作人员,更不是千龙网的员工。一句话,沈阳与千龙网没有关系。千龙网可以提供备份文件证明这一点。
至此,本案留下一个不解之谜,沈阳与千龙网到底谁在撒谎?因为沈阳一直声称是千龙网的员工,并已经以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的身份代表千龙网出席互联网协会的中国Blog研究组的会议,甚至在早前五月份的一个关于博客文明自律公约的会议上,沈阳也明确无误地表示自己来自千龙网。
现在,千龙网互动中心总监声称沈阳不是千龙网博客的人,而沈阳一再多次在公开场合以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以及千龙网员工身份亮相,到底谁在说谎呢?
[沈阳多次公开表明自己是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千龙网员工身份]
1、漫话千龙博客(1)序言
http://www.w.org.cn/user1/4/archives/2006/844.html
“写此系列想法已经有好久了,因为自从2006年3月19日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网络文明与道德建设研讨会、暨《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发布仪式”发布会上,本人第一次公开讲自己回到千龙网博客频道工作以来,很多认识自己媒体朋友、未见过面网友便在询问本人忙什么、千龙网博客频道何时重开、有什么特色等等。”
2、漫话千龙博客(13)开网100天纪事录
http://www.w.org.cn/user1/4/archives/2006/1024.html
“在8月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Blog研究组成立大会上,千龙网博客频道成为首批13家成员单位、沈阳副主编成为研究组首批18位委员之一。”
3、千龙网新闻:首个博客研究机构诞生 千龙网成为研究组会员
http://medianet.qianlong.com/7692/2006/08/04/1100@3348688.htm
“在研究组成立会议上,我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被聘为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委员。”
4、“中国博客研究中心”研究(1)
http://column.bokee.com/165492.html
“沈阳(网名:sz1961sy bj1961sy)
千龙网博客频道 副主编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 Blog研究组 委员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数字新媒体委员会 资讯顾问
中国版权协会个人会员
《中国域名经济》丛书编委
《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 主编
《中国通用网址大全(2004-2005年版)》总监
2006年8月5日 23点50分 写于北京家中
|
MSN:qinchencn@hotmail.com;e-mail:qinchencn@163.com;gmail:qinchencn@gmail.com;QQ:181662977;起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官方博客 http://qisushenyang.bokee.com/
继《千龙博客笑话(1)开博三月惨淡经营也敢妄谈功绩》,本来是要继续笑谈沈阳兄扯大旗谈“政绩”的纪事录的,没想到沈阳兄竟然在DONEWS文贴后的回复,让人觉得更加可笑,堂堂千龙网博客副主编,竟然如此错漏百出的逻辑也敢拿出来亮相,就不怕丢了千龙网的脸吗?不知道千龙网的人事部门有没有对沈阳的骂人历史进行调查,这等错漏百出的逻辑也配做千龙网博客副主编,不怕丢了北京市政府的脸吗?好吧,大家先看看千龙网博客副主编的错漏百出的逻辑啊,权当看笑话。
[沈阳兄的逻辑,实在是错漏百出]
文章评论千龙博客笑话(1):开博三月惨淡经营也敢妄谈功绩
http://home.donews.com/cgi-bin/forum.fcgi?sw=151&postid=614923
“感谢支持!
一个4000个ID频道100天内能养活4个编辑,这个问题请您再花点时间研究一下。
商人讲:把戏无真,秀才无假。
知道BlogChina 首100天才多少ID?多少文稿吗?
知道您读历史且是学士,应该懂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对吧?
自己都养不活自己,还有BSP生存之道?笑话吧”
“一个4000个ID频道100天内能养活4个编辑”
首先沈阳兄承认100天,千龙网博客仅仅注册了4000个ID而已,而不是实打实的4000个用户,这是第一注水博客开始为自己捞政绩而注水了,鱼目混珠,以为骗得了千龙网的领导,却骗不了群众的眼睛。
其次,是谁在给千龙网的编辑发工资?是你沈阳吗?这些编辑难道是沈阳兄的家丁吗?如此看来,沈阳兄的逻辑已经意味着千龙网博客频道更应该叫“沈阳博客频道”,何必扯千龙网大旗呢。
沈阳兄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能干嘛,有能耐啊,一个人养活了4个编辑。孰不知,养活他们的不是你沈阳,是他们自己,是千龙网博客的客户,是千龙网,是千龙网强大的政府背景以及多年积累的资源。沈阳兄也不知道羞耻,竟然如此公开地将千龙网的资源、贡献抹去了。沈阳兄也不要如此出名心急,表功心切嘛,做人要厚道,切勿贪天功为己有哦。
最后,这一句存在非常严重的逻辑错乱,4000个ID如何养活4个编辑?就凭沈阳兄在业界的口碑,凭一个刚刚进入博客业界的乳臭未干的千龙网博客,盈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千龙网博客本来就是一个政府背景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与博客网、Blogbus、Blogcn等商业化的博客网站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区区4个编辑,一年的工资总和能有多少,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和人家比起来,千龙博客有什么资格在这里露脸。沈阳兄也不怕丢千龙网的脸。
“知道BlogChina 首100天才多少ID?多少文稿吗?”
不知道沈阳兄怎么有脸说这句话的。Blogchina成立于2002年8月,那个时候博客刚刚进入中国,三个月多一点,也就是2002年11月中下旬。截至2002年年底,中国博客用户不到一万。博客刚刚如“舶来品”一样进入中国,能有多少人知道博客?那个时候中国有多少网民。
现在是2006年,经过2005年及以前博客网的大力推广普及,新浪名人博客的炒作,传统媒体的狂轰烂炸,中国已经有了1亿多的网民基础,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博客用户突破千万,2006年博客注册量将突破6000万。如此看来4000的注册量与6000万的注册量,千龙网博客连做零头的资格都没有,四舍五入的话,千龙网博客根本就没资格进入博客观察者的视线。
沈阳兄拿博客大众化普及后的2006年,加上千龙网的资源和背景,与2002年的Blogchina相比,也不知道怎么有脸比的,大概沈阳已经忘了,千龙网博客有千龙网的资源,还有一个主编,一个副主编,4个编辑在做。而Blogchina当时不过是个人的兴趣爱好。我真为千龙网博客副主编的错漏百出的逻辑感到丢脸。
“自己都养不活自己,还有BSP生存之道?笑话吧”
大概沈阳兄又忘了,千龙网博客是千龙网的一个频道,不是你沈阳个人的。养活千龙网博客的,是千龙网,不是你沈阳,说得不客气一点,你沈阳不过就是个千龙网的员工,是个拿钱干活的小职员而已。我也教育一下沈阳兄,人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位置,否则必将灭亡。一定要记住我的教诲哦,不要辜负我的关心哦。
[低水平的业绩评测标准,这就是千龙网博客副主编100天的业绩]
漫话千龙博客(13)开网100天纪事录
http://www.w.org.cn/user1/4/archives/2006/1024.html
“在Alexa 访问中排位(2006 Aug.23):稳占3%比例已经有一个月时间”
“凡是被博客频道推荐的文章,与千龙网其他频道的文章在搜索引擎中的检索没有什么差别。这是博客频道推出16天就形成的优势。”
“已经实现了频道4个人一年内能自给自足的经营效果。”
“在8月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Blog研究组成立大会上,千龙网博客频道成为首批13家成员单位、沈阳副主编成为研究组首批18位委员之一。”
1、仅仅评Alexa数据,被几个搜索引擎搜索到,也值得引以为豪,炫耀,实在是想出名想疯了。
2006年8月29日的alexa数据
Where do people go on qianlong.com? (what's this)
qianlong.com - 42%
yesee.qianlong.com - 11%
viewbbs.qianlong.com - 6%
mil.qianlong.com - 5%
ent.qianlong.com - 4%
bbs.qianlong.com - 4%
culture.qianlong.com - 4%
health.qianlong.com - 3%
beijing.qianlong.com - 2%
blog.qianlong.com - 2%
news.qianlong.com - 2%
sports.qianlong.com - 2%
life.qianlong.com - 2%
house.qianlong.com - 1%
photo.qianlong.com - 1%
auto.qianlong.com - 1%
flash.qianlong.com - 1%
finance.qianlong.com - 1%
digital.qianlong.com - 1%
Other websites - 5%
与8月23日的3%的比例相比,应该是下降了,那是不是就可以说明,千龙网博客已经开始呈现颓势了呢?
8月29日,新浪网blog频道的贡献率已经达到9%,排名第三;搜狐blog频道贡献率达到5%,名列第7。不知道沈阳兄有什么好自豪的。
如果这点东西也值得拿出来吹一下的话,说得难听,井底之蛙;说得好听,沈阳兄是这样容易自我满足的一个人啊。
2、“已经实现了频道4个人一年内能自给自足的经营效果。”洋洋得意的沈阳兄大概忘了,千龙网博客的优越的资源与背景,博客网这些商业化的BSP是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的,如果算起成本来,大概千龙网博客即使仅仅只有区区4000ID,估计也要赔进不少吧。况且这4000ID还不代表实际的用户,千龙网博客用户的活跃度是50天才写一篇博文,这样的用户还称得上是博客吗?千龙网博客还有资格以博客自居吗?
3、“在8月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Blog研究组成立大会上,千龙网博客频道成为首批13家成员单位、沈阳副主编成为研究组首批18位委员之一。”——这个更加让人觉得是一种耻辱,普通网民与草根的耻辱,中国互联网的耻辱,千龙网的耻辱。一个骂人的老祖宗,从2000年就开始骂人,被评为“网品最差”的人,竟然能够代表千龙网加入这个所谓的“BLOG研究组”,还谈什么网络文明,天下第一大笑话,千龙网的耻辱。
其次“沈阳副主编成为研究组首批18位委员之一”,这句话也不嫌害臊,当然了,这也是沈阳兄出名的手段嘛,这再一次证实了沈阳兄一贯是利己的立场。千龙网也可以算一笔账,沈阳为千龙网做了多少,又从千龙网得了多少。笔者不用算,就知道,千龙网做了一笔赔本的买卖。
[结论:千龙网博客副主编如此“井底之蛙”,容易满足,千龙网博客是没有希望了]
1、质疑千龙网人事干什么吃的,把一个骂人的老祖宗招过去做博客副主编,现在还不断地在网络上炫耀可怜的“业绩”,也不怕丢人。
2、对于千龙网来说,出现这样一个只强调自己的功劳,抹杀单位、领导、同事的业绩的利己主义者,一心想出名者,是一个悲哀。
3、堂堂千龙网,100天的注册ID量不过4000,尚且不及百度空间一夜或者几天的注册量,与中国博客注册量即将达到6000万的量相比,千龙网博客可以忽略不计,连做零头的资格都没有。
公告
2006年8月17日,本人已经正式在扬州起诉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名誉侵权案,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鉴于千龙网博客的不诚信行为,下一步起诉千龙网及其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已经在考虑中。 秦尘 2006年8月21日
日志栏目
最新评论
日志索引
统计
统计中,请等候...
统计中,请等候...